tyc1286太阳集团总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和处理学校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稳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tyc1286太阳集团总站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策群防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把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学院各科室、各系部、各班级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加强合作、处置有力。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发生在tyc1286太阳集团总站园内外由学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师生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并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等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集体上访、闹事、游行、“法轮功”等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群体性事件;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其它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事件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tyc1286太阳集团总站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吕全建
  副组长:王建中  王    刚  李庆超  李茂山  吴锦标  王    慧
  成 员:贾传宁  史姣姣  韩红光  杨伟利  曹小伟  李    亮   范小兵  张建政  杨    欣  各二级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分析、判断事件成因,确定应急防治和救护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单位对事故发生地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公安、卫生等部门迅速组织参加救援;向市教育局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处理其它有关突发事件的重要工作。
  办公室职责:一是发生突发事件时,由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二是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三是及时向市教育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四是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五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二)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
  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其中,现场指挥长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也可根据事故类别指派副组长担任;现场指挥部成员由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部门的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职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执行组长的决策、指令和命令,指挥现场处理,采取措施控制事件或险情的进一步蔓延、扩大;调配现场处理力量和救护装备物质,组织抢救伤员,实施现场救护;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由各科室人员负责组织。
  警戒维护组职责: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离开事发现场等。(保卫处、学生处负责)
  紧急抢救组职责:开展现场施救。(教务处负责)
  信息联络组职责: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正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呼救求援。 (院办负责)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后勤处负责)
  善后处理组职责: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党委办、董事办负责)
  (三)参与处理突发事件相关部门职责
  1.公安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现场警戒、人员疏散和维护秩序,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道路的畅通。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时,根据情况封锁现场,查清原因。若遇火灾,消防部队应及时接警,及时救护,尽量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减小到最低程度。
  2.卫生部门:负责突发事件造成伤亡人员的及时诊断和救治,指导做好群体性卫生保障工作。
  3.宣传部门: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管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禁盲目报道、恶意炒作。
  五、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等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特大突发事件。
  (一)一般性突发事件
  指在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由学校为主可以处理,按规定必须向市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
  指在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需由学校和教育局共同参与处理,并且需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的突发事件。
  (三)特大突发事件
  指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出现人员死亡,需由市委、政府、教育局和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甚至需由市委、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处理,按规定必须向焦作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报告的突发事件,或按有关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
  六、应急处理
  (一)突发事件的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学校领导必须在接到报告的第一时间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故有关信息报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281051、5281052)。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2.突发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事件报告单位。
  如事件紧急,为做到处理及时,可先报第1项内容,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将事态发展情况续报。
  (二)校园内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1.校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组成突发事件处理现场指挥部;
  2.指挥部迅速调集力量按照分工组织施救和疏散,根据突发事件等级,适时向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和信息的报告;
  5.事件稳定后随即做好师生宣传教育及思想稳定工作;
  6.开展事故调查。
  (三)校园外群体性事件的处理程序
  1.学校接到有关部门通报后,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由其通知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同时向市教育局办公室报告;
  2.现场由指挥长统一调度和处理;
  3.学校领导、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应做好学校和学生的稳定和思想工作,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及时疏散。
  (四)网络突发性事件的处理程序
  1.发现校园网或网页上出现有害信息或遭受黑客攻击,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办公室和电教馆报告;
  2.学校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删除有害信息或修复,如技术力量不足,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办公室或电教馆或市公安局网监中心。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
  学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应急处理工作,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交通工具、应急资金、设施、设备等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应急小组进行各项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与演练,不断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突发事件发生或扩散的,要启动有错无为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tyc1286太阳集团总站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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